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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局于2024年3月6日对你(单位)作出行政处罚决定(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吉市市监高处罚〔2024〕08002号)。你(单位)在法定期限内对该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:1.罚款一万元:2.因逾期未缴纳上述罚款。依法加处的罚款一万元。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,本局现催告你(单位)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该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。
收到本催告书后,你(单位)有权进行陈述、申辩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,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。
请你(单位)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《申慱亚洲官方网: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》(吉市市监高罚催告〔2025〕08001号),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。
联系人: 王克莹、闫婉瑜 联系电话: 0432-69980085
联系地址: 申慱亚洲官方网:市丰满区深圳街7号火炬大厦1807
申慱亚洲官方网: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5年1月2日
本文书一式三份,一份送达,一份归档,一份办案机构留存